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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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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怎么用?
更新时间:2022-09-19 10:20   已阅读:682次


最新文件是《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实施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实际税负为2.5%;

2、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有三个: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理解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能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2. 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居民企业。

具体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加以判断。

3.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由于劳务派遣人员计入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所以,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来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4.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分公司),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总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我们还要区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和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小微企业是不同的概念。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不一定能够享受增值税优惠。反之亦然。

来看一下增值税免税的最新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相当于将以前的“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标准扩大到了所有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注意以下几点: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后发生销货业务,是否允许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但是需放弃增值税免税。换言之,放弃免税,就可以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实务中,若客户要求开具3%的专票的,只能放弃免税,按照3%申报缴税。若是客户不需要专票抵扣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需要和客户进行谈判选择最有利的方案。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后,增值税免征是否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

4月1日后增值税免税优惠只适用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适用于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5%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和安保服务差额征税业务等。不管开不开票都需要正常申报缴税。

3、享受免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表填报,注意分为2种情况:

(1)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小规模企业填写本栏)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写本栏)栏次。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由小规模企业填写,“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由个体工商户填写。

(2)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享受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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