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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代理记账协会创会会长单位
中国会计服务联盟联席主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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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审批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以及服务贸易领域的专项规定项目,设立分公司需经商务部门批准的行业;设立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分支机构,企业可直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1、企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2、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权力机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分支机构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房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其他城市外商投资企业在青岛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征求意见函;
8、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派书、身份证明及简历、经办人员的委托书/介绍信及身份证明;
9、特别情形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1)拟开设店铺的视情况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的意见;
(2)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项目,提交环保部门核发的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前置许可的项目,提交相关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以上关于”外资分支机构办事指南“资料仅供参考,若想详细更多信息,欢迎来电咨询:18955119356(免市话费),每天前10名咨询的客户可享受公司注册免费核名服务!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955119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