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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注意事项!税局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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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注意事项!税局官方通报!
更新时间:2023-12-20 09:36   已阅读:196次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部分粉丝收到了税务局关于填报错误的提示,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问题,财务快转发给员工,引以为戒!

目录速览:

一、税局提醒!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错误有后果!

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9种易错情形

三、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何修改?

四、专项附加扣除8个常见问题

五、专项附加扣除8种情形判断

六、专项附加扣除3种系统提示

01

 税局提醒!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不能大意!



近日,有纳税人收到税务局的短信,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出现填报错误。

因此,小编觉得有必要很大家说说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错误的后果:

一、两种情况属错误填报,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1、弄错相关证书生效时点,提前填报的

武汉市民赵女士今年收到税务部门短信通知,发现在2022年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错误填报(弄错教师资格证生效时点导致)。

为此,她不仅要补缴300多元税款差额,还要承担23元应征滞纳金!

2、与他人共同填报,填报比例“超额”

如兄弟姐妹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都填写100%的比例,也属于错误填报。

二、错误填报,税局追征期可达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即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错误填报追溯最早可到2020年度;有特殊情况,可追溯至2018年度。

注意!个税滞纳金作为一种罚款,按天加收,如果补缴金额高,拖欠时间长,滞纳金也可能高达近万元。

三、纳税人即使补税后,滞纳金也不能豁免

个税滞纳金不能直接免除,有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等方式来解决。

另外,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管理。这意味着,如果不按规定补缴差额税款和滞纳金,将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02
注意!专项附加扣除

这9种情形易填错

情形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

相关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您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情形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相关政策: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情形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3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情形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情形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情形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相关政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情形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相关政策: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情形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情形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3
如何对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修改?


步骤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步骤二:找到要修改或作废的年份和信息,核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作废】或【修改】。

步骤三:若填报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

选择正确的扣除比例,点击【确认修改】,即修改完成。

步骤四:完成修改或作废后,如涉及以前年度汇算数据更正,返回【我要办税】页面,点击【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

步骤五:点击【已完成】,选择需要更正申报的年度进入,点击【更正】。

步骤六:按照提示进入【下一步】,需要补税的,完成税款补缴即可。

04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8个常见问题

问题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只能填一个吗?多胎的怎么办?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按照每孩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纳税人生育多胎的,符合标准的每个子女都可以进行扣除。
政策依据:

国发〔2022〕8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问题二:刚参加工作,租房没有合同,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备查资料。因此,纳税人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签订合同或协议。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问题三:以丈夫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租金由妻子支付,请问妻子一方是否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夫妻工作城市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丈夫进行选择扣除。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问题四:住房贷款已于2023年归还完毕,2024年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能。住房贷款还完后,需要及时修改贷款期限。
注意!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的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问题五:孩子已经在2023年6月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还能享受2024年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能。由于孩子已经不再接受教育,纳税人应当及时更改子女终止教育的时间,不能再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五条

问题六: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每月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是按照3000元/月还是6000元/月?

答:按照3000元/月。赡养老人的扣除额度与老人人数无关,只要一位老人年满60周岁就可以扣除,独生子女标准为3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标准为1500元/月。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

问题七:纳税人今年12月换租造成中间有两个租赁月份重叠的情况,请问该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问题八:夫妻双方今年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如果都选择由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多少?

答: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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