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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 问题
【解答】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发表时间:2023-05-15 查看详情+
网上购买的办公用品,不需要交印花税! 问题
【解答】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发表时间:2023-06-21 查看详情+
“六税两费”变了!税局刚刚提醒! 问题
【解答】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部分,实际税率5%。
发表时间:2023-08-29 查看详情+
未分配利润能否直接转增实收资本?是否需要缴纳20%个税? 问题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表时间:2023-07-27 查看详情+
不延期!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问题
【解答】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发表时间:2023-04-27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