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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注意事项!税局官方通报! 问题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发表时间:2023-12-20 查看详情+
警惕!小规模、个体户八大涉税风险点,赶紧自查! 问题
【解答】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表时间:2023-10-11 查看详情+
教科书式案例!股权转让被核定,补税罚款逾7000万! 问题
【解答】 根据国税函〔2006〕866号文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发表时间:2024-01-04 查看详情+
10月起,这是我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问题
【解答】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发表时间:2023-10-19 查看详情+
最高200万!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开始申报! 问题
【解答】 合肥市: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规定: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发表时间:2023-10-24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