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原色集团网首页 > 新闻资讯
最高200万!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开始申报! 问题
【解答】 合肥市: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规定: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发表时间:2023-10-24 查看详情+
关于总分公司的涉税小问题,30个实务点! 问题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除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外,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发表时间:2023-11-29 查看详情+
哪些支出不需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
【解答】 财税〔2016〕36号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所以对于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只需要提供工资表、转账或现金发放证明、办理了扣缴个人所得税既可以税前扣除。 (二)发放福利金、抚恤金、职工困难补助等
发表时间:2023-12-11 查看详情+
关于总分公司的涉税小问题,30个实务点! 问题
【解答】 总分公司相互之间经常调拨货物,增值税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主要是看看总分公司是否在同一个县(市),若是在在同一个县(市)而且移送到收货方后对外销售货物,则这样的调拨货物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单纯的内部调拨比如用于收货方内部使用等的不需要视同销售。
发表时间:2023-11-27 查看详情+
十四种情形不加收税收滞纳金情形,你知道几种? 问题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这是由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生的利息已经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欠缴税款将因破产申请受理而应停止继续加收滞纳金。
发表时间:2023-12-08 查看详情+